1.1本導則是為了適應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發展要求,滿足21世紀居住生活水準的日益提高,促進我國環境景觀設計儘早達到國際先進水準而編制的。旨在指導設計單位和開發組織的科技人員正確掌握居住區環境景觀設計的理念、原則和方法。通過導則的實施讓廣大城鄉居民在更舒適、更優美、更健康的環境中安居樂業,並為我國的相關規範的製定創造條件。
1.2本導則遵循國內現行的居住區規劃設計規範、住宅設計規範和其他法規,並參攷國外相關文獻資料編制的,具有適用性和指導性。
1.3居住區環境景觀設計應堅持以下原則:
1.3.1堅持社會性原則。賦予環境景觀親切宜人的藝術感召力,通過美化生活環境,體現社區文化,促進人際交往和精神文明建設,並提倡公共參與設計、建設和管理。
1.3.2堅持經濟性原則。順應市場發展需求及地方經濟狀況,注重節能、節材,注重合理使用土地資源。提倡樸實簡約,反對浮華鋪張,並盡可能採用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達到優良的性價比。
1.3.3堅持生態原則。應儘量保持現存的良好生態環境,改善原有的不良生態環境。提倡將先進的生態科技運用到環境景觀的塑造中去,利於人類的可持續發展。
1.3.4堅持地域性原則。應體現所在地域的自然環境特徵,因地制宜地創造出具有時代特點和地域特徵的空間環境,避免盲目移植。
1.3.5堅持歷史性原則。要尊重歷史,保護和利用歷史性景觀,對於歷史保護地區的住區景觀設計,更要注重整體的協調統一,做到保留在先,改造在後。
2住區環境的綜合營造
2.1總體環境
2.1.1環境景觀規劃必須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及詳細規劃的要求。要從場地的基本條件、地形地貌、土質水文、氣候條件、動植物生長狀況和市政配套設施等方面分析設計的可行性和經濟性。
2.1.2依據住區的規模和建築形態,從平面和空間兩個方面入手,通過合理的用地配寘,適宜的景觀層次安排,必備的設施配套,達到公共空間與私密空間的優化,達到住區整體意境及風格塑造的和諧。
2.1.3通過借景、組景、分景、添景多種手法,使住區內外環境協調。濱臨都市河道的住區宜充分利用自然水資源,設定親水景觀;臨近公園或其他類型景觀資源的住區,應有意識地留設景觀視線通廊,促成內外景觀的交融;毗鄰歷史古迹保護區的住區應尊重歷史景觀,讓珍貴的歷史文脈溶於當今的景觀設計元素中,使其具有鮮明的個性,並為保護區的開發建設創造更高的經濟價值。
2.2光環境
2.2.1住區休閒空間應爭取良好的採光環境,有助於居民的戶外活動;在氣候炎熱地區,需考慮足够的蔭庇構築物,以方便居民交往活動。
2.2.2選擇硬質、軟質資料時需考慮對光的不同反射程度,並用以調節室外居住空間受光面與背光面的不同光線要求;住區短劇設施設計時宜避免採用大面積的金屬、玻璃等高反射性資料,减少住區光污染;戶外活動場地佈置時,其朝向需考慮减少眩光。
2.2.3在滿足基本照度要求的前提下,住區室外燈光設計應營造舒適、溫和、安靜、優雅的生活氣氛,不宜盲目強調燈光亮度;光線充足的住區宜利用日光產生的光影變化來形成外部空間的獨特景觀。
2.3通風環境
2.3.1住區住宅建築的排列應有利於自然通風,不宜形成過於封閉的圍合空間,做到疏密有致,通透開敞。
2.3.2為調節住區內部通風排濁效果,應盡可能擴大綠化種植面積,適當新增水面面積,有利於調節通風量的强弱。
2.3.3戶外活動場的設定應根據當地不同季節的主導風向,並有意識地通過建築、植物、景觀設計來疏導自然氣流。
2.3.4住區內的大氣環境品質標準宜達到二級。
2.4聲環境
2.4.1都市住區的白天雜訊允許值宜≤45dB,夜間雜訊允許值宜≤40dB。靠近雜訊污染源的住區應通過設定隔音牆、人工築坡、植物種植、水景造型、建築屏障等進行防噪。
2.4.2住區環境設計中宜考慮用優美輕快的背景音樂來增强居住生活的情趣。
2.5溫、濕度環境
2.5.1溫度環境:環境景觀配寘對住區溫度會產生較大影響。北方地區冬季要從保暖的角度考慮硬質景觀設計;南方地區夏季要從降溫的角度考慮軟質景觀設計。
2.5.2濕度環境:通過景觀水量調節和植物呼吸作用,使住區的相對濕度保持在30%-60%。
2.6嗅覺環境
2.6.1住區內部應引進芬香類植物,排斥散發异味、臭味和引起過敏、感冒的植物。
2.6.2必須避免廢异物對環境造成的不良影響,應在住區內設定垃圾收集裝置,推廣垃圾無毒處理管道,防止垃圾及衛生設備氣味的排放。
2.7視覺環境
2.7.1以視覺控制環境景觀是一個重要而有效的設計方法,如對景、襯景、框景等設定景觀視廊都會產生特殊的視覺效果,由此而提升環境的景觀價值。
2.7.2要綜合研究視覺景觀的多種元素組合,達到色彩適人、質感親切、比例恰當、尺度適宜、韻律優美的動態觀賞和靜態觀賞效果。
2.8人文環境
2.8.1應十分重視保護當地的文物古迹,並對保留建築物妥善修繕,發揮其文化價值和景觀價值。
2.8.2要重視對古樹名樹的保護,提倡就地保護,避免异地移植,也不提倡從居住區外大量移入名貴樹種,造成樹木存活率降低。
2.8.3保持地域原有的人文環境特徵,發揚優秀的民間習俗,從中提煉代表性設計元素,創造出新的景觀場景,引導新的居住模式。
2.9建築環境
2.9.1建築設計應考慮建築空間組合、建築造型等與整體景觀環境的綜合,並通過建築自身形體的高低組合變化和與住區內、外山水環境的結合,塑造具有個性特徵和可識別性的住區整體景觀。
2.9.2建築外立面處理
(1)形體。住區建築的立面設計提倡簡潔的線條和現代風格,並反映出個性特點。
(2)材質。鼓勵建築設計中選用美觀經濟的新材料,通過材質變化及對比來豐富外立面。建築底層部分外牆處理宜細。外牆資料選擇時需注重防水處理。
(3)色彩。居住建築宜以淡雅、明快為主。在景觀單調處,可通過建築外牆面的色彩變化或適宜的壁畫來豐富外部環境。
(4)住宅建築外立面設計應考慮室外設施的位置,保持住區景觀的整體效果。
3景觀設計分類
3.1分類原則
本導則的景觀設計分類是依居住區的居住功能特點和環境景觀的組成元素而劃分的,不同於狹義的“園林綠化”,是以景觀來塑造人的交往空間形態,突出了“場所+景觀”的設計原則,具有概念明確,簡練實用的特點。有助於工程技術人員對居住區環境景觀的總體把握和判斷。
3.2設計元素
景觀設計元素是組成居住區環境景觀的素材。本導則列出的景觀設計元素僅是諸多素材中的常見部分,其中一些重要的量化名額可作為設計參攷依據。設計元素根據其不同特徵分為:功能類元素、園藝類元素和表像類元素。(詳見下錶)
4綠化種植景觀
4.1居住區公共綠地設定
居住區公共綠地設定根據居住區不同的規劃組織結構類型,設定相應的中心公共綠地,包括居住區公園(居住區級)、小遊園(社區級)和組團綠地(組團級),以及兒童遊戲場和其他的塊狀、帶狀公共綠地等。並應符合下錶規定。(錶內“設定內容”可根據具體條件選用)
注:①居住區公共綠地至少有一邊與相應級別的道路相鄰。②應滿足有不少於1/3的綠地面積在標準日照陰影範圍之外。③塊狀、帶狀公共綠地同時應滿足寬度不小於8米,面積不少於400平方米的要求。④參見《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範》。
4.2公共綠地名額
公共綠地名額應根據居住人口規模分別達到:組團級不少於0.5m2/人;社區(含組團)不少於1m2/人;居住區(含社區或組團)不少於1.5m2/人。
4.3綠地率
新區建設應≥30%;
舊區改造宜≥25%;
種植成活率≥98%。
4.4院落組團綠地
其中:L-南北兩樓正面間距(m);L2-當地住宅的標準日照間距(m);S1-北側為多層樓的組團綠地面積(m2);S2-北側為高層樓的組團綠地面積(m2)。
4.5綠化種植相關間距控制規定
4.5.1綠化植物栽植間距和綠化帶最小寬度規定
4.5.2綠化帶最小寬度規定
4.5.3綠化植物與建築物、構築物最小間距的規定
4.5.4綠化植物與管線的最小間距
4.6道路交叉口植物佈置規定
道路交叉口處種植樹木時,必須留出非植樹區,以保證行車安全視距,即在該視野範圍內不應栽植高於1米的植物,而且不得妨礙交叉口路燈的照明,為交通安全創造良好條件。(見下錶)
4.7植物配寘
4.7.1植物配寘的原則
(1)適應綠化的功能要求,適應所在地區的氣候、土壤條件和自然植被分佈特點,選擇抗病蟲害强、易養護管理的植物,體現良好的生態環境和地域特點。
(2)充分發揮植物的各種功能和觀賞特點,合理配置,常綠與落葉、速生與慢生相結合,構成多層次的複合生態結構,達到人工配寘的植物群落自然和諧。
(3)植物品種的選擇要在統一的基調上力求豐富多樣。
(4)要注重種植位置的選擇,以免影響室內的採光通風和其他設施的管理維護。
4.7.2適用居住區種植的植物分為六類:喬木、灌木、藤本植物、草本植物、花卉及竹類。
4.7.3植物配寘按形式分為規則式和自由式,配寘組合基本有如下幾種:
4.8植物組合的空間效果
植物作為三維空間的實體,以各種管道互動形成多種空間效果,植物的高度和密度影響空間的塑造。(見下錶)
4.9綠籬設定
4.9.1綠籬有組成邊界、圍合空間、分隔和遮擋場地的作用,也可作為雕塑短劇的背景。
4.9.2綠籬以行列式密植植物為主,分為整形綠籬和自然綠籬。整形綠籬常用生長緩慢、分枝點低、枝葉結構緊密的低矮灌喬木,適合人工修剪整形。自然綠籬選用植物體量則相對較高大。綠籬地上生長空間要求一般高度為0.5-1.6m,寬度為0.5-1.8m。
4.9.3綠籬樹的行距和株距
4.10宅旁綠化
4.10.1宅旁綠地貼近居民,特別具有通達性和實用觀賞性。宅旁綠地的種植應考慮建築物的朝向(如在華北地區,建築物南面不宜種植過密,以致影響通風和採光)。在近窗不宜種高大灌木;而在建築物的西面,需要種高大闊葉喬木,對夏季降溫有明顯的效果。
4.10.2宅旁綠地應設計方便居民行走及滯留的適量硬質鋪地,並配植耐踐踏的草坪。蔭影區宜種植耐蔭植物。
4.11隔離綠化
4.11.1居住區道路兩側應栽種喬木、灌木和草本植物,以减少交通造成的塵土、譟音及有害氣體,有利於沿街住宅室內保持安靜和衛生。行道樹應儘量選擇枝冠水准伸展的喬木,起到遮陽降溫作用。
4.11.2公共建築與住宅之間應設定隔離綠地,多用喬木和灌木構成濃密的綠色屏障,以保持居住區的安靜,居住區內的垃圾站、鍋爐房、變電站、變電箱等欠美觀地區可用灌木或喬木加以隱蔽。
4.12架空空間綠化
4.12.1住宅底層架空廣泛適用於南方亞熱帶氣候區的住宅,利於居住院落的通風和小氣候的調節,方便居住者遮陽避雨,並起到綠化景觀的相互滲透作用。
4.12.2架空層內宜種植耐蔭性的花草灌木,局部不通風的地段可佈置枯山水景觀。
4.12.3架空層作為居住者在戶外活動的半公共空間,可配置適量的活動和休閒設施。
4.13平臺綠化
4.13.1平臺綠化一般要結合地形特點及使用要求設計,平臺下部分空間可作為停車庫,輔助設備用房、商場或活動健身場地等;平臺上部空間作為安全美觀的行人活動場所。要把握“人流居中,綠地靠窗”的原則,即將人流限制在平臺中部,以防止對平臺首層居民的干擾,綠地靠窗設定,並種植一定數量的灌木和喬木,减少戶外人員對室內居民的視線干擾。
4.13.2平臺綠地應根據平臺結構的承載力及小氣候條件進行種植設計,要解决好排水和草木澆灌問題,也要解决下部採光問題,可結合採光口或採光罩進行統一規劃。
4.13.3平臺上種植土厚度必須滿足植物生長的要求,一般參攷控制厚度見下錶,對於較高大的樹木,可在平臺上設定樹池栽植。
4.14屋頂綠化
4.14.1建築屋頂自然環境與地面有所不同,日照、溫度、風力和空氣成份等隨建築物高度而變化。
(1)屋頂接受太陽輻射强,光照時間長,對植物生長有利。
(2)溫差變化大,夏季白天溫度比地面高3-5℃,夜間又比地面低2-3℃;冬季屋面溫度比地面高,有利植物生長。
(3)屋頂風力比地面大1-2級,對植物發育不利。
(4)相對濕度比地面低10-20%,植物蒸騰作用强,更需保水。
4.14.2屋頂綠地分為坡屋面和平屋面綠化兩種,應根據上述生態條件種植耐旱、耐移栽、生命力强、抗風力强、外形較低矮的植物。坡屋面多選擇貼伏狀藤本或攀緣植物。平屋頂以種植觀賞性較强的花木為主,並適當配寘水池、花架等短劇,形成周邊式和庭園式綠化。
4.14.3屋頂綠化數量和建築短劇放置位置,需經過荷載計算確定。考慮綠化的平屋頂荷載為500-1000kg/m2,為了減輕屋頂的荷載,栽培介質常用輕質資料按需要比例混合而成(如營養土、土屑、蛭石等)。
4.14.4屋頂綠化可用人工澆灌,也可採用小型噴灌系統和低壓滴灌系統。屋頂多採用屋面找坡,設排水溝和排水管的管道解决排水問題,避免積水造成植物根系腐爛。
4.15停車場綠化
車場的綠化景觀可分為:周界綠化、車位間綠化和地面綠化及鋪裝。(見下錶)
4.16古樹名木保護
4.16.1古樹,指樹齡在一百年以上的樹木;名木,指國內外稀有的以及具有歷史價值和紀念意義等重要科研價值的樹木。
古樹名木分為一級和二級。凡是樹齡在300年以上,或特別珍貴稀有,具有重要歷史價值和紀念意義、重要科研價值的古樹名木為一級;其餘為二級。
古樹名木是人類的財富,也是國家的活文物,一級古樹名木要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二級古樹名木要報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新建、改建、擴建的建設工程影響古樹名木生長的,建設單位必須提出避讓和保護措施。
4.16.2古樹名木的保護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古樹名木保護範圍的劃定必須符合下列要求:成行地帶外綠樹樹冠垂直投影及其外側5m寬和樹幹基部外緣水准距離為樹胸徑20倍以內。
(2)保護範圍內不得損壞錶土層和改變地表高程,除保護及加固設施外,不得設定建築物、構築物及架(埋)設各種過境管線,不得栽植纏繞古樹名木的藤本植物。
(3)保護維護附近,不得設定造成古樹名木的有害水、氣的設施。
(4)採取有效的工程技術措施和創造良好的生態環境,維護其正常生長。
國家嚴禁砍伐、移植古樹名木,或轉讓買賣古樹名木。
在綠化設計中要儘量發揮古樹名木的文化歷史價值的作用,豐富環境的文化內涵。
5道路景觀
5.1景觀功能
5.1.1道路作為車輛和人員的匯流途徑,具有明確的導向性,道路兩側的環境景觀應符合導向要求,並達到步移景移的視覺效果。道路邊的綠化種植及路面質地色彩的選擇應具有韻律感和觀賞性。
5.1.2在滿足交通需求的同時,道路可形成重要的視線走廊,囙此,要注意道路的對景和遠景設計,以强化視線集中的觀景。
5.1.3休閒性人行道、園道兩側的綠化種植,要盡可能形成綠蔭帶,並串連花台、亭廊、水景、遊樂場等,形成休閒空間的有序展開,增强環境景觀的層次。
5.1.4居住區內的消防車道占人行道、院落車行道合併使用時,可設計成隱蔽式車道,即在4米幅寬的消防車道內種植不妨礙消防車通行的草坪花卉,鋪設人行步道,平日作為綠地使用,應急時供消防車使用,有效地弱化了單純消防車道的生硬感,提高了環境和景觀效果。
5.2居住區道路寬度
5.3道路及綠地最大坡度
5.4路面分類及適用場地
5.5路緣石及邊溝
5.5.1路緣石設定功能:確保行人安全,進行交通引導。保持水土,保護種植,區分路面鋪裝。
5.5.2路緣石可採用預製混凝土、磚、石料和合成樹脂資料,高度為100-150mm為宜。
5.5.3區分路面的路緣,要求鋪設高度整齊統一,局部可採用與路面資料相搭配的花磚或石料;綠地與混凝土路面、花磚路面、石路面交界處可不設路緣;與瀝青路面交界處應設路緣。
5.5.4邊溝是用於道路或地面排水的,車行道排水多用帶鐵篦子的L形邊溝和U形邊溝;廣場地面多用蝶形狀和縫形邊溝;鋪地磚的地面多用加裝潢的邊溝,要注重色彩的搭配;平面型邊溝水篦格栅寬度要參攷排水量和排水坡度確定,一般採用250-300mm;縫型邊溝一般縫隙不小於20mm。